(本章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投标时不需填写,
但相关内容在投标及合同实施时应遵守。)
| 一、合同协议书 |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l.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 纸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 年;
(3)装修工程为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质量保修金为合同价款的3%,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致: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