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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一、总 则 三、评标标准及说明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四、注意事项

 

一、总 则

(一)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承担。

(二)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联合颁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采用相同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审、比较。

(三)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任何其他的外部证据均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四)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办法中规定了所有必须评价的项目及相关评价标准。按照本办法设定的评标标准及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任何人在复制、使用过程中均不得对原件修改。

(五)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推举的评标委员会主任主持。每位专家独立评标,任何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

(六)按本办法评标,排名位于前3名的投标人为评标委员会依此推荐的中标侯选人。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有法关规组织定标。

二、评标内容与评标程序

(七) 评标的内容

评标的内容包括: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的评审和比较。

(八) 评标程序及规定

8.1 评标程序

评标程序如下:组建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包含技术评审及报价的评审)-----量化考核打分――完成评标报告

8.2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或招标人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

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第27条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资格条件。

8.4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须知”第26、29条的规定进行初评。

8.5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初评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技术标评审及报价评审。

8.5.1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详见“(十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8.5.2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的修正是指对实质性响应了要求的投标报价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专家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4)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修正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5.3 投标报价的评审

评标专家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报价,应与招标文件的具体技术要求、报价要求、清单工程量和主要合同条款等关键性内容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

(1)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产生实质性影响;

(2)偏离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造成实质性限制;

(3)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实质上未响应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应拒绝该投标。评标专家应只对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对未通过上述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的结论无效。

投标报价的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投标总价的评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评审、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报价的评审、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以及规费和安全施工费的评审。

8.5.4 规费和安全施工费的评审

规费和安全施工费须按照《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以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的规定计取,对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和安全施工费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若投标人未提供其规费计取标准,则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定。

8.5.5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的评审

评标专家应对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扣除安全施工费)低于各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值20%的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8.5.6 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报价评审

评标专家向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低于《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相应单价10%的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8.5.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评审

如果经评审的某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各投标人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10%且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确定其理由不成立,而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施工费)未低于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0%时,该投标人的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得分为零,以其次低的综合单价为最低报价计算该项综合单价其余各投标人的得分。

如果经评审的某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低于各投标人综合单价算术平均值10%且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确定其理由不成立,而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施工费)低于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0%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

8.5.8 主要材料单价的评审

评标专家对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对其合理性及材料来源进行评审。当投标人对需评审的某种材料所报单价低于该种材料各投标人所报单价的算术平均值10%时,由评标专家审核该投标人提供的该种材料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出具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审核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该项材料将被认定为低于成本价:

a.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供应承诺证明;

b.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为非生产厂家或未取得生产厂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

c. 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供应承诺证明中的供货时间与施工时间不一致或供货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d. 评标专家确定其低价理由不成立的。

如果经评审的某项材料单价符合以上按低于成本处理的条件,而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施工费)未低于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0%时,该投标人的该项材料的得分为零,以其次低的材料单价为最低报价计算该项材料其余各投标人的得分。

如果经评审的某项材料单价符合以上按低于成本处理的条件,而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扣除规费、安全施工费)同时又低于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10%时,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低于成本处理。

8.5.9 投标总价的评审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评审有无明显不均衡报价、有无漏项。对投标报价除规费、安全施工费外的投标总价比各投标人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低10%或以上的投标人提出询问。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专家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按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处理。

8.5.10 评估及判断原则

(1)评标专家应对投标人作出的答复、澄清、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的分析、评估和判断。

(2)投标人以库存某种材料为由不能作为其低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依据。投标人以机械设备和周转材料闲置为由不能作为其低报价合理性的相关证明依据。

(3)评标专家在判定低于成本竞标发生分歧时,以超过半数以上的评标专家的意见作出是否低于成本竞标的判断。

8.6 询问形式及原则

8.6.1 评标专家的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有效。

8.6.2 投标人对评标专家的询问不作答复时,评标专家在评审时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8.6.3 评标专家只能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相关问题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要求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进入上述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打分,按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计算出的数值即为投标人的得分。依据投标人得分多少确定其排名次序,若发生并列的情况,按方案得分高的排名在先的原则排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按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报告中包括基本情况和数据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开标记录、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废标情况说明、评标标准、方法或评标因素一览表、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决议、评标过程记录表和澄清、说明和询标记录等。

三、评标标准及说明

(十)评标分值分配如下:

1、总分100分;

2、商务部分占总分值的80%;

3、技术部分: 20分。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投标人的得分为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得分的总和。

(十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适用于1~3标段)

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试行办法》(川建发[2004]72号)第四章及川建函[2004]97号文进行评审。

商务部分评审内容为报价评审,总分100分,评审内容共五部分,将五部分的评审得分相加再乘以80%即为报价评审得分。

1、扣除规费、安全施工费后的总报价( 50分)

最低的报价为最优报价,得50分。其余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扣完为止,中间数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25分 )

对招标文件明确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分。最低的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得分为25除以必须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数量,小数点保留两位。其余相应综合单价比最低综合单价每高1%扣0.1分,扣完为止,中间数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3、措施项目清单报价 (10分 )

扣除安全施工费后最低的报价为最优报价,得10分。其余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0.5分,扣完为止,中间数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4、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报价( 3分 )

零星工作项目人工单价3分。最低的报价为最优报价,得满分。其余报价与最优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0.15分,扣完为止,中间数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5、材料单价 (12分 )

对招标文件明确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进行计分。最低的每项材料单价得分为12除以必须评审的材料单价数量,小数点保留两位。其余相应单价比最低单价每高1%扣0.1分,扣完为止,中间数值采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十二)技术部分评分标准(适用于1~3标段)

序号
评审指标
满分
标准
备注
1
组织机构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组织机构是否完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恰当,工作机制是否能有效运行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2
主体及基础施工方案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方案是否先进、经济,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3
装饰施工方案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方案是否先进、经济,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4
安装施工方案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方案是否先进、经济,主导工程内容、施工方法是否明确、详尽、合理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5
质量控制措施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是否明确、详尽、可行,配合措施是否明确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6
施工布置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平面及其他布置是否合理、详尽,使用是否安全、方便,交通是否畅通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7
工期及进度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工期是否满足要求,工期提前是否有保障措施,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是否衔接对应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8
劳动力安排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与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对应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9
施工机械配备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主要机械设备是否齐全,是否满足该工程需要作为评分和得分依据。

10
安全文明措施
2
上等2
中等1
下等0

以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可靠,文明管理制度是否完善评分和得分依据。

 
合计
20

 

四、注意事项

(十三)评标过程的保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人对评标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同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他人透露有关评标过程的情况,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